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催生國家自然公園 市府槓屏東林管處

〔記者葛祐豪、蘇福男/高雄報導〕催生美濃國家自然公園,高市府槓上林務局屏東林管處!
高市府向內政部提案籌設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是最大地主,有近八百戶承租人,屏東林管處昨在美濃向承租人舉辦說明會,高市都發局欲發言澄清,卻遭林務局拒絕,引發都發局強烈不滿。

說明會 市府發言澄清被拒
都發局發表聲明強調,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範圍包含林務局轄管的黃蝶翠谷四十六至五十二林班地,及美濃山地景、客家文化、歷史古蹟等,已跳脫林務局權責的單一林業管理面向,呼籲林務局摒除機關成見,以回應美濃地方長久以來的期待。
都發局都市開發處處長王正一指出,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昨召開黃蝶翠谷林班地承租戶權益說明會,刻意曲解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規劃的土地分區管制規定,誤指一旦劃入國家自然公園,一般景觀區及特別景觀區的採集竹筍等行為將受限制,他要發言澄清卻遭制止。

林管處指誤會 盼保留現狀
林務局屏東林管處則表示是誤會一場。據了解,林務局原本傾向成立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取代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方案,但因承租戶認為二者都會影響國有林地承租戶生計,希望維持現狀,因此林務局目前的態度轉向「保留現狀、積極管理」。
昨天的說明會上,共有一百多位承租人參加,大部分承租人表示租地是他們重要的生計來源,希望維持原狀,保留承租權,不要影響權益。
屏東林管處處長黃妙修表示,黃蝶翠谷與國內許多自然保護區域最不同的地方,就是區內有將近一半的土地都是承租地,將繼續找出最適合美濃的獨特模式,同時使黃蝶翠谷未來規劃更符合保育與民眾期望。

轉載自<自由時報>2013.08.26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ug/26/today-south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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