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營建署「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與林務局「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劃設範圍不同


常有朋友搞不清楚林務局「自然保護區」與國家公園到底有何不同?台灣保育法令、管理機關其實多所重疊,要區分不容易,但委員會整理了一張簡單比較表,讓大家更容易上手: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係考慮黃蝶翠谷生態、集水區完整、美濃山地景、客家文化、文化古蹟、週邊社區參與等在地特質而規劃。因此這個計畫除了黃蝶翠谷,也納入了美濃山、竹子門發電廠、瀰濃庄開基伯公,以及美濃雙溪河域。土地權屬包含林務局、國有財產局、臺灣電力公司、部分私有土地。而「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僅能包含46~52國有林班地的黃蝶翠谷。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VS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簡單比較表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
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
法源依據
《國家公園法》
《森林法》
核定單位
行政院(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
農委會林務局
劃設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農委會林務局
管理單位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站)
林務局屏東林管處
範圍
黃蝶翠谷、美濃山、竹子門發電廠、瀰濃庄開基伯公壇、部分私有土地、未登錄地
黃蝶翠谷
總面積
3808.5公頃
2805.19公頃
分區劃設
生態保護區  648.97公頃
特別景觀區 1393.57公頃
一般管制區 1764.195公頃
史蹟保存區    0.235公頃
核心區                271.02公頃
緩衝區               1150.19公頃
永續利用區 1383.97公頃

水系
黃蝶翠谷集水區範圍內之杉林區私有地,並涵蓋黃蝶翠谷區域內之溪流水體及水體週邊之私有地。
不包含杉林區土地,以及雙溪河域。
文史古蹟
1.竹子門發電廠
2.瀰濃庄開基伯公壇
私有土地
依地主意願許可納入23筆土地,面積11.90公頃
土地權屬
國有林班地44~52、國有財產署、台灣電力公司、私有地主
國有林班地46~52
公眾參與
國家公園諮詢委員會等
無明確規定

圖一: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範圍與分區規劃

圖二: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範圍與分區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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