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朋友都想知道:「政府是一體」的,何者對民眾有利就應該如此遵行。但為何要把兩個機關的惡鬥轉嫁到民眾身上?讓公共利益有所減損?!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推動委員會秘書處簡單整理了一張比較表,讓大家更清楚兩者之間到底有哪些不同?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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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蝶翠谷自然保護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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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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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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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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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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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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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林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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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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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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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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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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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空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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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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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分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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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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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計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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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定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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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黃蝶翠谷、美濃山、竹子門發電廠、瀰濃庄開基伯公、杉林區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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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蝶翠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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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權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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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2國有林班地、
國有財產局、台電土地、部分同意之私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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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2國有林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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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定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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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8.5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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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800公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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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區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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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具保育與遊憩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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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重保護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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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區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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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開發區:
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
可開發區:
遊憩區、一般管制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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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區、緩衝區、永續利用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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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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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礦、水資源開發需經國家公園計劃委員會核定,報內政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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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水文、地形、地貌等僅需經主管機關同意(缺乏第三方審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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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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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站)、
設置諮詢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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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設置管理站和諮詢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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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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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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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警察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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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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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多指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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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鍰,等同於森林遊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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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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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說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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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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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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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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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特別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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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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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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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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