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9日 星期五

共同催生美濃國家自然公園

18年的夢想:從黃蝶翠谷生態公園到美濃國家自然公園

       每年清明,八色鳥依約來報到,端午過後,則上演著千萬隻銀紋淡黃蝶群舞的自然奇景,與茂林紫蝶谷、六龜彩蝶谷相鄰,成為蝶類的生態廊道。1999年,黃蝶翠谷因為有珍稀的朱鸝、八色鳥棲息,而被國際鳥盟列為重要鳥類棲息地。90年代的黃蝶翠谷,曾是美濃水庫計畫淹沒之處,幸而南台灣的環境團體與社會運動工作者的連結與努力,使得這塊生態天堂被保留下來。

      地方團體曾在1997年第三屆的美濃黃蝶祭中提出「黃蝶翠谷生態公園」的想法,該年並舉行「黃蝶翠谷生態公投」,開票結果高達百分之九十五的參與民眾主張黃蝶翠谷設為「生態公園」,替代冰冷的大壩,讓人們可以繼續在此遨遊。

     保育黃蝶翠谷並沒有因為水庫的停建而停下來,黃蝶祭依然年年舉行,仍然繼續培育著青年的志工,並開放給所有帶著美好想法的朋友在此展演、聚首,繼續建立著各種行動的網絡:高雄鳥會與八色鳥協會合作「鳥類生態據點」,在每個月最後一個週末,由生態志工引領大家欣賞穿梭林間的精靈;九芎林揚葉飛工作隊與企業、協會合作,進行溯溪、種樹等生態體驗活動。

     在2010年初之際,地球公民基金會的通訊雜誌刊載一個消息「十七年的自然公園之夢」,由於〈國家公園法〉的修訂,壽山國家自然公園於2011 年12 月6 日正式掛牌成立,成為國內第一個國家自然公園,使得「柴山自然公園」有了更完善的國家資源,來保護台灣最古老的高位珊瑚礁地形以及所形成的生態。

美濃在地社團因此發想「黃蝶翠谷或美濃國家然公園」的可能性,幾經討論,國家自然公園
除了自然,也含納文化資源,而客家文化是美濃的重要特質,建議劃設的範圍也包含美濃山以及境內的文化古蹟、歷史資產,因此參與倡議工作的群體一致選定「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的名字。那麼,美濃有什麼樣的條件可以成為自然公園呢?可以簡要整理如下:

(一)保留文學家心靈的誕生之地

       黃蝶翠谷是許多人曾經佇足停留之處,也是作家鍾理和先生一生最重要的作品《笠山農
場》的文學場景;因此俄國大文豪托爾斯泰的曾孫,沃拉迪米.伊力區.托爾斯泰(Tolstoy Vladimir II'ich)2005年造訪時曾表示:「像雙溪這樣充滿作家足跡的地方,俄國一定會大力保留」。

      不僅僅是雙溪,鍾理和一生的作品都在美濃完成,美濃尚保留著許多鍾理和的文學地景,也因為電影<原鄉人>,林生祥<大地書房>的音樂專輯不斷再現。今年8月,有感於鍾理和的文學成就,中央大學天文所將2008年10月23日發現的「小行星231787」,經過國際天文聯合會(IAU/CSBN)的認定通過命名「鍾理和」。

(二)台灣客家文化的原鄉 

      美濃客家聚落為清乾隆元年(1736)由客家人所建基,境內擁有四百座伯公、全台僅有的三座里社真官,還有象徵文人輩出的東門樓、敬字亭,以及廣善堂和九獻禮、聖蹟會、客家八音等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現代聚落則為國家一級古蹟─竹子門發電廠和獅仔頭水圳串連而成;菸葉輔導站與菸田、千棟菸樓更形成了重要的菸業文化景觀。加上鍾理和紀念館、客家現代音樂,可說傳統與現代並俱。因此日本町並保存專家、聯合國世界人類文化遺產(UNESO)評議委員西村幸夫(Yukio Nishimura)就曾說過:「美濃,是
台灣重要的文化保存發展地區。」

      美濃的文化自信和農村的特質,曾使得美濃在2005年成為「319微笑之鄉」之首,也是今年十大觀光小城中唯一入選的客家鄉鎮,並獲得國際宜居城市的銅牌獎。美濃的地景為人和自然長期互動的演變結果,具備豐富的文化景觀意象。

(三)玉山山脈的生態廊道

      美濃山系屬玉山山脈最尾端,荖濃溪河系與楠梓仙溪夾抱之沖積平原,東隔中央山脈,西鄰阿里山山系,此區具有獨特的生態地景,和豐富的多元文化。依據八色鳥協會在黃蝶翠谷所進行的鳥類及哺乳類的四季觀察紀錄中,冬季可見棲息於較高海拔山區的動物降遷棲息,如灰喉山椒大量群聚、白耳畫眉、冠羽畫眉等降遷棲息;哺乳類白面鼯鼠也會降遷至此越冬,初步研判黃蝶翠谷應具有連結玉山與中央山脈生態廊道功能。

      美濃正是介於平原開發區與高山生態系之間的淺山生態系,環境以低海拔之闊葉林、竹林、果園、平原農業區為主,形成多樣的棲地,棲息其間的保育類物種有食蟹獴、台灣獼猴、朱鸝、八色鳥、台灣畫眉等物種。近幾年,也正在進行灰面鷲過境、夜棲的調查工作,具有規劃為賞鷹的生態旅遊潛力點。

建構屬於我們自己的自然公園

      美濃文化的內涵與特質有其獨特價值,然而也面臨許多的危機:自然溪流水泥化、農藥、除草劑的過度使用傷害自然生態、長期山林濫墾問題惡化下游淹水,在氣候變遷的今日環境品質面臨嚴劇考驗;加以WTO對農業的大力衝擊、農發條例的開放,使得農業產值低於農地交換價值的結構下,美濃雖為特定農業區,然而農地非農用的比例卻一再提高,隨著國道十號的開通,交通便利、風景綺麗、氣候溫暖的美濃成了農舍林立的地景,以及社會關係的變遷,這些都是我們必需面對的挑戰。

      因此,美濃國家自然公園並非只是落實黃蝶翠谷生態保育的工作,而是希望透過土地管理的規範以及強化經營制度,引介國外如里山此類地景保護區的作法,將農業生態系的層次拉高到地景層次,也就是將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計畫鑲嵌入另一個較大的地景—美濃區域中,並透過不同治理環境的尺度,和相關治理機關、權益關係人的合作,使過去孤立地區的治理轉移到場域系統的治理,爭取美濃開發的速度的減緩,在社區保育的前提下取得生活與生計的發展平衡,為社會爭取最大的公共財。

(本文同時刊登于旗美社大校刊第64期)

2013年3月25日 星期一

等待果陀?淺論美濃國家自然公園




李宇軒(文藻外語學院國際事務系助理教授)

兩年前因生涯規劃,移居美濃至今,體會好山好水外,也觀察到縣市合併下的美濃,城鄉環境變遷加遽,因往返高雄與美濃,凝望旗楠公路與十號公路週邊消長的地景。憂心者批判美濃農村的自然環境正不斷地「被」轉變,如都會化過程、高屏大湖消滅毛豆產業及土地資本化、山坡地盜伐,及新族群帶來的各種社會變遷。面對變化,我沒有鄉愁和主流客家族群的傳統觀點,但我知道都會過程是決定美濃自然環境及社會變遷的動力。

反水庫時期以降,美濃新興的地景師法自然,但多從人道主義表彰族群文化與新美濃人文化,承繼歷史及地理上先民蓽路藍縷、以啟山林的社會過程。城鄉距離壓縮後,農村環境丕變,大自然成為資源,供文化經濟產業創業,如民間與官方資源的白蘿蔔節或蕃茄節,有許多外來的藝術工作者、有機小農、餐飲食品業;大自然成為在地知識和行動,讓知識份子及後生不斷於社團及社區大學賦權及開拓新社會力,活潑的地景如公民教育空間(如旗美社大「農村就是一所學校」)、文化活動空間(如黃蝶祭、街頭嘉年華、音樂節與戲劇表演),以及美濃愛鄉協進會等社團倡議的美濃國家自然公園。由都會過程來看,美濃的好山好山絕非是裝飾高雄都會的背景,正面的轉變非師承自然主義者,而是有賴從社會過程中辯證未來出路。

截稿前,得知高屏大湖案經環評大會討論,原案退回水利署,不得開發。這結果的重要性不下於早期反水庫,見證美濃都會過程如何「變」或「不變」的辯證關係。地方的改變或許有政治及資本的角力,但不變的是地方公共性的聲音,即反對資源佔有、土地炒作、空間私有化的邏輯。水利署長期欲取得水資源調度南部工業,雖不見反水庫全鄉動員的盛況,但全案駁回的意義更重大,代表反水庫為美濃所定調的發展路線於環評場域中,見到國家制度、專業辯證的社會過程。這環評史上難得的勝利,對刻正倡議的美濃國家自然公園有兩點正面的啟示。第一點是治理現況:好山好水的條件絕不是都會及工業區資本積累的後山。國家自然公園的設立著眼於文化歷史的深度及棲地的自然保育,將責付社團、社區居民及地方政府,以協商出共同治理的空間。第二點是改善現況。成功擋下高屏大湖實際也保護了農地經濟的基礎,凸顯反水庫後的美濃不僅立足於愛鄉護土的公共性,也力求開源的戰略位置。立足於此高度,國家自然公園關係到都市規劃及林務資源的制度整合及有效管理,但重點不是盤點農村當地產業及林班地主的私有產權問題,而是如何讓美濃能成為非都市土地的國土空間制度的使用典範,成為高雄區域發展中容納多功能的發展模式。

國家自然公園案的倡議讓我開始檢視美濃都會化過程中公共利益與私有發展的動態關係。反水庫後的美濃多著眼於農村經濟觀點,焦點始終放在勞動、農民階級、和農業發展,看似守護了環境議題,與土地交換價值的私有化趨勢大異其趣。但農村發展與其說是看天吃飯的自然法則,實際是利用環境、市場導向的農村經濟。如老一輩的個體農戶認為蒔花弄草是閒人的勞動,只是浪費時間。相反地,廣被接受的慣性農法、土地買賣、配合政府觀光政策休耕轉種花田、或翻身休閒農地成休閒度假小屋,已代表農村發展被改惡的環境意識。這關係到不同使用者對農村勞動及土地經濟的價值判斷,農村經濟的視野證明了美濃開屯以來的好山好水從不曾是放任自為的「純自然」。如今,許多轉變早就具體表現在如毛豆產業、古物收藏業、造景植栽業、養殖業、藝文餐飲空間及資源回收業等私有空間生產上,帶出在地物質或住民結構的轉變。新的動力究竟對社會與環境帶來的效應為何?幸虧仍有居住者及使用者開墾後友善這片環境,才有今日倡議國家自然公園的條件。所以公園設立有賴眾多使用者重新思考如何使用自然環境,不應立基於現今的土地所有權的社會排除的劃分法,消極地將林班地交由林務單位和地主,應視這公園為更廣大使用功能的公共空間,擴大社會包容的尺度,使好山好水成為都會過程「改善」的主體。

國家自然公園的倡議可能是開庒以來對自然環境的總體檢。日後,旅人足跡踏上的不只有鍾理和先生笠山農場作品中描述的封建地主、長工開發林班地的產業,也有鍾鐵民先生現實主義般催生的在地社造及在地知識。倡議過程中,社團知識份子與後生會有機會介入地方產業、興學及參與自然環境保育。參與者所譜寫的將不限於鍾理和筆下跨階級、掙脫農村家庭傳統束縛、單一族群的現代愛情故事。如新美濃人的角色應是此刻更具社會包容的美濃所需要的刺激。本文的反思不只適用於農村發展,也是高雄都會過程的政治生態學。如近來高雄後勁社團也在催生後五輕的生態公園,民間如此大尺度地介入都會過程的變遷,必面臨地方與國家治理上的衝突、空間生產與土地資本化的衝突、環境保育與資源再利用的衝突等。但美濃公共性的計畫始於反水庫,水到渠成時,何必空等果陀?

2013年3月21日 星期四

春分,千隻猛禽夜棲黃蝶翠谷



(攝影:羅元鴻)


三月二十日為值得紀念日子。

當一陣溫暖的南風吹起,墾丁雷達觀測站揭示灰面鵟鷹北返鷹訊,八色鳥協會前理事長、南隆國中生物老師劉孝伸積極聯繫各路人馬,預估鷹群將於下午三點抵達。果不其然,下午三點半福安國小童昌雄主任於茶頂山觀測到五十隻,一組成員並於杉林小份尾往黃蝶翠谷方位觀測到百隻過境,部分降棲於六秀坑谷地。劉孝伸、羅元鴻等更於傍晚五點後觀測到灰面鷲降棲於笠山一帶。三月二十一日天光微亮,陸續觀測到廟後尖山、笠山後方起鷹之現象,並盤旋於水底坪、六秀坑山頭形成壯麗的鷹柱景觀,直至十點總共記錄一千六百零三隻。此訊息證實黃蝶翠谷確實為遷徙性猛禽灰面鷲夜棲的地點之一,棲地值得護育,後續並值得持續監測、研究。

黃蝶翠谷清晨的雲瀑景觀。(攝影:羅元鴻)

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美濃國家自然公園Q&A(高雄市政府)



Q1.劃設國家自然公園會否限建?
答:不會。私有土地仍維持合法之原使用行為,並依現行森林區及山坡地保育區之農牧用地及丙種建築用地等規範進行管制,原有權益均不受影響。「一般管制區」的意思就是肯認原有生產和生活形態,不會因納入國家自然公園而改變原有土地之分區規範。

Q2.劃設後土地是否會被徵收?
答:不會!私有土地仍屬原地主所有。除非經過地主同意,以及所在區域具備特別生態與景觀資源,被劃設為「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有需要透過收歸國有保護管理之必要,否則國家自然公園不會編列徵收土地之預算。

Q3.劃設後可否自由買賣土地?
答:可以。人民財產權為憲法第15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依然可以自由買賣。

Q4.劃設國家自然公園會引進財團大肆開發?
答:國家公園之遊憩區並非遊樂區,係提供民眾從遊憩中體驗環境之美,培養環境保護之概念和行為。遊憩區雖然可以開發,但必須受國家公園法的節制。而美濃國家自然公園並「沒有」劃設遊憩區。

Q5.劃設國家自然公園有什麼好處?
答:國家公園是世界品牌,透過集水區、森林保護,讓美濃區農業生產的環境更潔淨。並透過輔導農耕活動的轉型,讓生產的作物價值更高,或轉型為休閒農業,讓農民、在地居民增加收入,花蓮太魯閣國家公園的西寶有機村已有不錯的成果。另外則是可以提升美濃十大觀光小城的旅遊服務品質,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Q6.國家自然公園跟反水庫的關係?
答: 劃設國家自然公園可墊高興建水庫開發的門檻。國家自然公園須經政府最高單位-行政院核定,即擁有國家最高法令層級的保護傘,為水庫計畫上了一道鎖。《國家公園法》第20條指出:「特別景觀區及生態保護區內之水資源及礦物之開發,應經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議後,由內政部呈請行政院核准。」即除了環境影響評估委員會、區域計畫委員會外,還有「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這道把關機制,加上民眾在程序外的監督,共同保護家園。
         
        而《美濃國家自然公園計畫書》中,高雄市政府於保護利用管制原則中置入「本區為斷層通過之生態敏感地,且為考量環境敏感及生態保育,不得作水庫等水資源利用開發」。

Q7.國家公園曾經擋下哪些開發案?
答:民國75年成立的太魯閣國家公園於隔年擋下當時台電要進行的立霧溪水力發電計畫,以及將台塑在崇德三角洲的開發計畫整個阻檔下來。玉山國家公園也將瓦拉米55億的採礦計畫,以及新中橫公路梨山段整個廢止。

Q8.國家公園分區計畫的變更程序?
答:必須透過五年一次的「通盤檢討」才能針對分區進行變更,分區只能加嚴而不能放鬆管制標準,但可藉由「通盤檢討」討論私有土地的劃出和劃入,「通盤檢討」過程亦有民眾參與之程序制定。

Q9.區外土地會否大肆開發?
答:區外土地仍依照現行都市計畫及非都市土地進行管制,沒有大肆開發計畫,且區外土地將配合國家自然公園的設置,於區域規劃進行相關配套,以保護美濃的農村環境。